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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综治办关于在元旦春节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27 18: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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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省综治办关于在元旦春节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教办督〔2016〕8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省综治办《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委〔2016〕1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综治办,省综治委、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安河南建设宣传工作成果,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创新平安建设宣传形式,促进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省综治办决定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6年12月20至2017年2月20日,为期两个月。
  二、宣传内容
  (一)防盗抢专题宣传。“双节”期间,返乡务工人员携带财物多,群众外出购物多,针对盗抢案件高发易发问题,开展防盗抢宣传活动,重点从居民住宅、公共交通、外出购物、银行存取款等方面宣传如何防盗抢知识。
  (二)防诈骗专题宣传。针对各类诈骗活动特别是电信诈骗活动连续多发高发问题,在企业、社区、公园、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防诈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各类诈骗活动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和警惕性。
  (三)防火灾专题宣传。结合冬季取暖、“双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大力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消防宣传活动,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户外视频、消防知识竞赛、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多种形式,发挥各类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民消防学校等消防宣传阵地和流动消防宣传车的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防赌博专题宣传。针对“双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又正值农闲时间,聚集赌博现象多发,而且容易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等问题,积极开展防赌博宣传活动,在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大力宣传赌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远离赌博、抵制赌博。
  (五)防事故专题宣传。“双节”期间,客流量、车流量增大,加上受冬季天气影响,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广泛开展事故安全宣传活动,在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道路、公共场所等宣传安全常识,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六)防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开展金融政策法规解读、非法集资案例剖析、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等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介绍非法集资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选择具有特色、符合实际的平安建设有关专题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形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各地综治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把方案做实,把措施谋划好,把活动组织好,使集中宣传有内容、有规模、有声势,最大限度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阵地宣传。继续把商业街区、车站、路口、建筑围挡、公园游园、居民社区、各类学校、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区域,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阵地,张贴宣传标语、招贴画,建立大型宣传标牌、固定宣传栏,在村庄刷写墙体标语,建设平安法治宣传专栏,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三)开展流动宣传。依托集市、庙会、街会等重要节点,抓住时机,在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开展巡回宣传,开展“送法下乡”、“送戏下乡”、“宣传大蓬车”、“送春联”等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成效。
  (四)开展媒体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开展常态宣传,抓好党报党刊、电台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也要注重发挥都市类媒体的独特作用,让宣传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
  (五)开展网络宣传。注重发挥互联网优势作用,拓展网上宣传阵地,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动漫、客户端等平台,制作刊播适合网络传播的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短片,扩大网络平安建设宣传影响力。
  (六)开展群众宣传。把平安建设宣传与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紧密结合,与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投入,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审定工作方案,推动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督导点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二)要创新思路。拓展宣传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特别是统筹利用好各种宣传平台,既要用好传统媒体,又要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使平安建设宣传更加灵活新颖。
  (三)要强力推进。各级综治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把日常工作表现与年度考评相挂钩,强化工作责任制,对行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指出问题,重点督促指导。省综治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通报点评,并适时组织暗访督导。各地各部门12月20日前将专题宣传活动方案报省综治办,专题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围。
  联系人:侯朝亮  0371—65866313  18639011828
  邮箱:zzpajs@126.com
  河南省综治办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