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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建立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月例会制度

2016-11-07 09:30:17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为推动“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确保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新乡市人民政府从2016年8月起,建立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月例会制度。
  
  月例会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在市政府召开,由新乡市副市长召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环境保护局、消防支队负责同志,各县(区)副县(区)长等参会。
  
  会议议题,一是各县(市)、区汇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与完成目标时限;二是市直相关单位就本系统相关政策及支持措施进行汇报,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三是先进单位介绍好的做法,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表态发言;四是市领导进行点评并提出相关要求。
  
  同时,新乡市政府还在全市实行了“四专”、“两要”和“一问责”。
  
  “四专”:一是建立专门的工作推进班子,由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责任任务,找准滞后原因、对症下药,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抽出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三是制定专门的达标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四是拨出专款,保障工程建设、仪器设备添置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预算法》进行落实。
  
  “两要”:一要简化程序,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过程中涉及的设备采购、工程维修等采购项目;二要优化操作程序,保证采购工作依法高效进行。
  
  “一问责”:建立问责机制。要仔细分析梳理规划、资金、审批、招标、实施、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每月由联席会议商讨解决办法,明确部门责任,责任到人。对推诿扯皮、不作为、重大工作项目进展缓慢、长期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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