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报送先进典型学校和典型个人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为更好充分发挥宣传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系统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典型个人和典型集体的推荐,按照教育部要求,现要求各省辖市教育局上报典型学校和典型个人各1例,相关要求如下:
一、典型定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教育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教师(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先进典型个人和先进典型学校。
二、报送数量:以省辖市教育局为单位上报先进典型学校和典型个人各1例。
三、材料有关要求:
1、对每个报送的典型,形成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典型、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并注明报送单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报送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09年12月25日(本周五)前报到省教育厅活动办。电子邮箱:hnjyhdb@126.com。
3、联系方式:0371-69691011 联系人:苏晨。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