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省辖市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4-20 16:47:0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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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档案局印发《河南省辖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河南省辖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正式启动省辖市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评价办法》《评价标准》紧密结合当前河南工作实际,在系统分析省辖市档案馆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考虑档案馆业务建设需要的基础上制定。《评价办法》明确规定,评价工作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今年下半年将对全省17家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评价。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条款,确保评价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总体目标。《评价标准》聚焦档案馆业务能力建设,对馆藏资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软硬件设施等相关内容全面覆盖;采用百分制计分,分为建设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4个部分57项指标;按照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实地查看、评分合议、形成意见、初步反馈等流程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被评价档案馆收到评价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方案报送省档案局。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举办培训对《评价标准》进行解读和答疑,印制《评价工作操作细则》《河南省辖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实施方案》等材料,确保业务建设评价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