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 〇 一 一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附 件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发〔2010〕1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豫发〔2011〕6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通知》(豫宣通〔2011〕14号)要求,确保合唱活动顺利开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大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实施“十二五”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而努力奋斗。
二、领导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为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成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合唱活动的有关工作。
组长:张亚伟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成员:杨 光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亚洲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陈 鸣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杨德亮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郭蔚蔚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高治军 省教育厅教育报刊社社长
李普涛 省教育厅电教馆馆长
曲 兵 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洲同志兼任。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王亚洲
副主任:贺 庆
成 员:张宝柱 刘书伟 朱自峰 王 凯 李宗英
刘 肖 陈新华 郭 宁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社政处(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916房间),联系电话:0371-69691952。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合唱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向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合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筹备召开合唱活动的有关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组的接待服务工作;聘请专家;组织专家对初评和终评比赛进行评选;做好合唱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落实活动经费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合唱活动的总结和表彰工作。
三、实施步骤
1.活动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19日)
研究制定合唱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合唱活动领导工作机构;申请预算经费;制定合唱比赛评选办法;上报合唱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活动展开阶段(4月20日至6月6日)
各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唱响中原合唱活动全面开展。
3.报名参赛阶段(6月7日至6月10日)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合唱活动的基础上,报名参赛的学校向活动办公室提供参赛代表队合唱比赛光盘和学校开展活动光盘各一套。未报名参赛的学校向活动办公室提供学校开展活动光盘一套。
4.初赛评选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的合唱光盘集中进行初评,遴选出参加决赛资格的25支合唱代表队。
5.决赛终评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活动办公室组织获得参加决赛资格的25支合唱代表队进行决赛暨汇报演出。对获得优秀组织奖和金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合唱代表队颁奖。
6.报送参评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活动办公室向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获得金奖的3支合唱代表队决赛比赛光盘,参加省合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省合唱比赛评选(全省评出金奖4名,银奖5名,铜奖6名)。
7.活动总结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活动办公室对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群众性合唱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
本次合唱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金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
优秀组织奖的产生,主要通过考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参加比赛、落实保障条件、开展群众活动、编发活动简报和新闻稿件录用等情况综合评定。
五、比赛评选办法
(一)合唱内容
省委宣传部统一印制《唱响中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经典歌曲100首》歌集(请到省教育厅社政处领取)。报名参赛合唱代表队的演唱歌曲不得超出此歌集的范围。每个合唱代表队演唱歌曲一首。合唱代表队上台表演的人数每队不少于60人(指挥、伴奏除外)。
(二)评分标准及细则
1.评判标准
(1)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
(2)音准、节奏正确;
(3)对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4)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
(5)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能力;
(6)精神饱满,服装统一靓丽,台风良好,队形新颖整齐。
2.评分办法
(1)评分采取10分制(最低分不低于8.00分,最高分不高于9.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代表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决赛终评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比赛结束后宣布合唱代表队的成绩;
(3)决赛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起步之年。举办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合唱活动,对鼓舞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喜庆、欢乐祥和的社会文化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教育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创造条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活动有序进行。二是要制定方案。各单位要周密的安排,细致的考虑,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活动的计划性和可预见性。三是要广泛发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拓宽活动的覆盖面,突出群众性,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普遍开展。四是要提升水平。各单位要根据演唱需要,邀请有关专家指导,提升合唱水平,从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和感情。五是要搞好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形成合力,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把合唱活动纳入庆祝建党90周年宣传报道的总体方案中,通过精彩的宣传报道,把各学校的亮点、特点、创新点反映出来,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省教育厅将在网站主页设立专栏、专题。各种教育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宣传开展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方便各单位上报材料、交流信息,活动办公室设立“教育系统合唱活动”专用邮箱:jyxthchd@163.com,密码:69691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