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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2-10-18 16:45:56 来源:

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
  (2012年10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精神,省政府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教育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一会儿,徐济超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教育部门的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我省2007年顺利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通过“两基”国检后,我省及时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转到推进均衡发展上来。五年来,按照“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为抓手,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开拓进取,求实求效,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作为全国第一教育人口大省,办好义务教育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坚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把国家要求同河南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地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府责任,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二是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物质基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是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各地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本要求,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特别是在农村中小学先后组织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课桌凳更新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改造工程以及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教育工程,有效改善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加强师资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教师队伍素质决定着教育质量。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教师补充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农村教师质量提高工程、全员培训、骨干教师计划等,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四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几年来,我们坚持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重大教育工程主要面向农村实施,特别是率先从农村开始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农村逐步扩大到城市。实行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和区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开展学区化管理、联合办学等管理模式改革,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我省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虽然我们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义务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在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上还存在明显差距,与人民群众接受公平而又良好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新的形势,全省教育系统要站在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和省政府召开的这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省已经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目标任务,制订了推进计划,也与教育部签署了备忘录,明确了时间表与路线图。下一步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硬件建设,加快改善办学条件。一是要合理布局学校。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带来了人口迁移变化,中小学布局必须与此相适应。前不久,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优化中小学布局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布局调整工作。这次会前,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保障学校布局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以及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积极主动,又要慎重稳妥,坚决禁止不切实际的盲目撤并学校,坚决避免因过急、过快、过度撤点并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等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这是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一项硬任务。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建立台账,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尽快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比例。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分期分批实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达标。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重点改善特殊困难地区学校的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保证基本满足需要。要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加快推进。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的“数字差距”。要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所辖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行逐校评估验收。三要着力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千方百计增加对城镇学校建设的投入,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或建设住宅小区中,认真落实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继续指导和推动各地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工程,扩大城镇教育资源。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采取严格治理择校、实施学区管理、实行联合办学或建立学校联盟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要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改变薄弱学校的状况,必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一要形成新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用好教师编制。空出教师编制要及时进行补充,坚持每年都能补充一批新教师。新补充的教师要向农村倾斜,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要。要继续坚持并认真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落实好农村教师待遇,加快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二要形成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机制。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关键在县(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调配教师的职能,打破教师学校所有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校长、教师交流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行校长聘期制和轮岗制,推行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实行城乡教师对口交流、跟岗学习制度。深入实施城乡学校牵手、对口教师帮扶计划,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要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建设县(区)域教师发展平台。组织实施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加强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
  第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归根到底是要促进不同学校教育质量的共同提高。提高教育质量,在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大体相当的前提下,要靠改革,靠管理。
  在改革方面:一要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鼓励进行集团化、联合办学以及建立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搞好我省承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二要深化教学改革。要认真总结十多年来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合理设置课程,切实解决课程和作业偏多、偏深、偏难问题,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三要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办法,发挥好综合素质评价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加强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正确导向作用。建立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过程性评价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评价一个地区教育工作的做法。
  在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认真贯彻《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延长学生在校的集中学习时间,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督查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三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学校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内部安全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师生安全。要深入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科学规范管理,保障校车安全。
  三、加强督导,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及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及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一是明确督导评估对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对象是县级政府。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二是确定评估内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条件评估。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进行评估。所辖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之后,才进行均衡发展评估验收。“两项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
  三是严格评估程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程序为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进行评估前,要向社会公告,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我省评估验收的县,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统一向国家教育督导团申请认定,并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的实地检查。
  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做好规划,订好政策,抓好落实。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一级工作的指导与督促。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在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状况和校际在相应方面的差距进行重点评估。帮助并指导各地进行自查自评、自我诊断,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及早实现。
  同志们,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是今天更是明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教育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站位全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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