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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上的发言
2012-10-18 16:55:00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上的
发 言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10月15日)

今天,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徐济超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就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性选择,是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紧迫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统筹规划,科学编制教育专项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方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和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专项建设规划、安排年度建设方案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当地实际出发,与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科学布局,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
  二是精心谋划,抓好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我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省级基本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国家又启动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继续改善农村初中特别是寄宿制初中的学生校内食宿条件,满足路途较远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寄宿需求;启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项目的实施已经并将继续为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创造条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参谋作用,积极配合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坚持以规划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规范收费管理。加强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学校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予以优惠的政策,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严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切实减轻学校、学生经济负担。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徐济超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尽职尽责,为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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