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政策体系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省财政厅副厅长 梁太祥
(2012年10月15日)
今天我省专题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稍后,徐济超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教学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义务教育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实现适龄少年儿童“上好学”,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实现教育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幅增加投入,着力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财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把教育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85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0.2%,居全国前列,其中:义务教育支出447亿元,相当于2006年的3.5倍。
(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等一系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学校公用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按6︰2︰2负担,其中54个参照西部政策县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负担。二是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农村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2006年小学110元、初中150元分别提高到2012年的530元、730元。三是对不足100名学生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按100名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对因人数统计差异形成的生均公用经费结余向薄弱学校倾斜。四是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2010年和2011年共筹措落实12.2亿元,集中分配到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新建、合并和保留的学校。
(二)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一是2009年以来,累计筹措122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全省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二是2010年以来,累计筹措67.5亿元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持市县加强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音美设施等基本达标。三是2010年筹措3.8亿元,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置安保、防火墙等设施以及加固改造校园围墙、校门等,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三)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和整体提升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环节。近年来,各级财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农村教师的能力素质。一是从2010年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筹措下达3亿元资金,对13.5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二是从2009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累计筹措工资性支出14亿元,支持招聘特岗教师3万名,进一步充实农村教师队伍。三是从2009年起,率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当年省财政筹措10.7亿元用于提高教师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证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四)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为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年生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2011年的1000元、1250元。二是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筹措下达19.6亿元,为290万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三是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问题,2008年以来,筹措下达5亿元,对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问题解决较好的市给予奖励。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加强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严格按要求实行中央特设专户管理,明确资金拨付时限要求,加强动态跟踪监控。三是要求市县财政部门逐月上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和资金到位情况,实行目标管理。四是各级财政部门多次组织督导组深入乡村、学校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参与政策设计,科学把握财政支持方向。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重要综合部门之一。具体到教育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坚持总体规划和政策先行、机制创新的原则,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努力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政策规定、规划方案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决定性作用。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经费增长比例目标。当前,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央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等等,各级财政安排了大量资金。各市县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形成实际支出,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把资金支付进度作为相关经费分配的重要因素。
(三)严格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多、资金量大,分布地域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改进和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建立健全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挤占、挪用、骗取、浪费教育经费现象,要进行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尽快建立经费安排有目标,经费使用有监控,工作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财政教育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总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政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为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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