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24万所,在校生1560.87万人,教职工82.13万人,专任教师77.8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8%。
小学2.78万所,比上年减少810所;教学点5667个,比上年增加642个;招生193.44万人,比上年增加5.68万人;在校生1092.90万人,比上年增加22.37万人;毕业生167.61万人,比上年增加2.26万人。校均规模393人,平均班额43人。小学五年巩固率95.82%,毕业生升学率96.43%。小学大班5.88万个,占23.31%;超大班2.88万个,占11.41%。
小学教职工50.47万人,比上年减少1.35万人;专任教师49.58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8%,比上年提高0.34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80.76%,比上年提高4.85个百分点。生师比22.04:1,略高于上年21.83:1。小学代课教师1.44万人,兼任教师0.22万人。
普通初中4596所,比上年减少20所;招生161.62万人,比上年增加2.82万人;在校生467.98万人,比上年减少1.43万人;毕业生155.45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校均规模1018人,平均班额60人。初中三年巩固率93.52%,毕业生升学率79.52%。普通初中大班7.79万个,占 56.91%;超大班2.28万个,占29.23%。
普通初中教职工31.67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专任教师28.22万人,比上年增加0.56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93%,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55.55%,比上年提高4.81个百分点。生师比16.58:1,略低于上年16.97:1。普通中学代课教师1.07万人,兼任教师0.14万人。
全省小学和普通初中学校占地分别为29.26万亩和16.61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4821.33万平方米和3513.20万平方米,生均图书分别为12册和19册,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183元和398元。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校生49.02万人,比上年增加10.02万人,其中小学阶段33.33万人,初中阶段15.69万人,农民工随迁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3.14%。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317.11万人,比上年增加49.62万人,其中小学阶段220.20万人,初中阶段96.91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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